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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侦探:家暴第二天可以报警吗

发布日期:2023-11-22浏览次数:493
家暴第二天可以报警吗 针对近年来家暴事件的恶劣行为,且当时我国没有确切的法律依据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一直成为社会的热议,此后我国专门为此立法制定了相关法律,自此受害人可以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予以反抗,这项立法着实维护了广大受害人的合法利益。那么家暴第二天可以报警吗,下面由诉宁网小编为您介绍。   一、家暴第二天可以报警吗  可以,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发生家暴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青岛市调查公司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三、相关法律责任的承担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其实发生家暴的那一刻就可以进行报警了,早日报警可以早日对施暴人予以制裁,更重要的是及时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及早对这种恶劣的行为进行惩罚。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整理的家暴第二天可以报警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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