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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婚外情取证:婚前购房婚后出售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日期:2023-11-22浏览次数:385
婚前购房婚后出售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现在结婚,很多女方家长都会要求男方买房。想必很多人都想了解,婚前购房婚后出售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贷款购房是属于个人财产吗?婚前贷款买的房婚后共同还贷按约定应该如何处理房产?下面由诉宁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婚前购房婚后出售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婚前购买房产是个人财产,如出售相关房款,仍属于个人财产。  2、特殊情况下,如果婚前购买房产支付了首付,但婚后还了贷款,则婚后还款部分视为用共同财产还款,所以此房产婚后还贷款部分如离婚应该有对方一半的补偿,另青岛市婚外情调查外如有增值,则相关婚后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也应该考虑给付对方一定的补偿。  相关法律:《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青岛出轨取证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前贷款购房是个人财产吗  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三、婚前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按约定处理房产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综上所述,婚前购房婚后出售的钱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买房是一方全额付款那么婚后出售的钱任然属于一方所有。若您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诉宁网官网,可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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