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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只能以家庭为单位么

发布日期:2025-02-05浏览次数:134
婚后买房只能以家庭为单位么

一、婚后买房只能以家庭为单位么

在婚后购置房屋这一行为上,并不要求必须以家庭作为购置单位。

而对于婚后的夫妇而言,他们有权共同决定购房的具体方式,无论是选择以其中一人的名义进行购买,抑或是选择以两人共同的名义进行购买。

然而,在绝大部分的情况下,婚后所购置的房产,不论是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还是登记在双方的名下,通常都会被视作是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除非在购置过程中有特别的约定存在。

二、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购置房产仅登记一人姓名是否归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购置的房地产,若仅登记了配偶中的一方之名,仍可视为夫妻二人共有的财产。

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倘若夫妻双方并无明晰的处分协议,仅在房产权证书中记录其中一位配偶的姓名,那么该房地产应当被判定为夫妻双方的公共财产;对于此类共有不动产,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有一方希望独自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则需由评估机构进行资产价值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对另一方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若是双方均有意愿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则需要通过竞争性的报价方式来决定最终归属;而如果双方均放弃对此房产的所有权意愿,则由人民法院进行公开的拍卖流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财产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婚后买房只写男方名字过户女方用去吗

婚后购置房产仅署男方姓名,过户至女方是否需女方亲自到场?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凡已经具有婚姻关系者,无论其所拥有的房产所有权形式是否为单独所有,均须由夫妻两人共同前往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权利转让手续办理。

原因在于,即便是单独所有的房产,亦可能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之性质与

范畴,因为早年的不动产产权证书在设计上并未对夫妻共有财产及单独所有现象予以明确区分。

然而,若能提交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实此房产仅归属于一方当事人所有,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便无需亲自出席房产变更事宜。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

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我们探讨婚后买房是否只能以家庭为单位的时候,需要明白这背后还有很多相关的法律要点。比如在婚后买房时,虽然以家庭为单位是常见情况,但如果一方使用婚前个人财产购房,且能证明资金来源,那么房产的归属判定就会有所不同。另外,即使以家庭为单位购房,在夫妻关系出现变化,如面临离婚时,房子的分割方式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这与购房时的出资比例、房产登记情况等因素密切相关。如果您对婚后买房涉及的各种复杂法律情况还有疑问,或者想深入了解家庭购房单位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宜,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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