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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出轨调查:遗嘱公证与继承权公证的效力区别

发布日期:2023-11-22浏览次数:487
遗嘱公证与继承权公证的效力区别 很多人为了防止自己死后儿女因为财产分割问题发生争执,一般都会先订立好遗嘱,有时候为了增加遗嘱的效力还会进行遗嘱公证,那么遗嘱公证与继承权公证的效力区别都有哪些?下面诉宁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遗嘱公证的程序  1、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受理  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3、审查  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  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二、遗嘱公证注意事项  1、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国务院《公证暂行条例》第16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申请。如果委托别人代理,必须提出有代理权的证件。但申请公证证明委托、声明书、收养子女、遗嘱、签名印鉴的,不得委托别人代理,当事人确有困难时,公证员可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公证事务。  2、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要求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同时,法律强调的是立遗嘱时当事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在立遗嘱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仍然有效;相反,如果立遗嘱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之后恢青岛私家调查复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亦无效。  3、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  《遗嘱公证细则》第37条第4项规定,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可见,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审查遗嘱内容的要求,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仅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符合要求,还要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是否确为其所有。  4、遗嘱的形式应该合法  《遗嘱公证细则》第18条规定,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公证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人员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  三、遗嘱公证与继承权公证的效力区别  1、遗嘱公证,准确的说来应该是叫做公证遗嘱,也就是到公证处将遗嘱进行公证,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所有遗嘱中效力最高的。  2、继承公证,也就是将遗产继承的情况进行公证,继承公证不属于法律专业术语,一般很少有人会进行继承公证。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遗嘱公证与继承权公证的效力区别"等相关法律知识。遗嘱公证,准确的说来应该是叫做公证遗嘱,也就是到公证处将遗嘱进行公证,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所有遗嘱中效力最高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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